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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

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

    型    号:MFZ/ABC4  4KG干粉灭火器
    产品类别:手提式干粉灭火器
    药剂类型:ABC 干粉
    应用场合:办公室,厂房,车间,档案室,仓库,商场,控制机房、电缆夹层、发电机房、家庭等
    药剂容量:4KG
    灭火范围:
    A类火. 普通固体材料火。
    B类火. 可燃液体火。
    C类火. 易燃气体和蒸汽火。
    【详细描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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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火灾类型:
    *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,包括木材、布料、纸张、橡胶以及塑料等。
    *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、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火灾。
    *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。
    *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,如镁、钠、钾及其合金等火灾。
    适用范围
    1)干粉灭火器: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B、C类火灾。
    2)二氧化碳灭火器:适用扑救B、C类火灾。
    3)泡沫灭火器:一般能扑救A、B类火灾,当电器发生火灾,电源 被切断后,也可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
    4)水基型灭火器其灭火器机理为物理性灭火器原理。灭火剂主要有碳氢表面活性剂、氟碳表面活性剂、阻燃剂和助剂组成。灭火剂对A类火灾具有渗透的作用,如木材、布匹等,灭火剂可以渗透可燃物内部,即便火势较大未能全部扑灭,其药剂喷射的部位也可以有效的阻断火源,控制火灾的蔓延速度;对B类火灾具有隔离的作用,如汽油、及挥发性化学液体,药剂可在其表面形成长时间的水膜,即便水膜受外界因素遭到破坏,其独特的流动性可以迅速愈合,使火焰窒息。
    干粉灭火器可扑灭一般火灾,还可扑灭油,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。 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,将筒内的干粉喷出灭火的。干粉是一种干燥的、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,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、流动促进剂、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。主要用于扑救石油、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、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。
  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适应火灾和使用方法
   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、可燃液体、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;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,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。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。
    灭火时,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,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,放下灭火器。如在室外,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。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,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、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。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,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,并旋到高位置,随即提起灭火器。当干粉喷出后,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。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,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,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,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,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。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,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,不能放开,否则会中断喷射。
   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、易燃液体火灾时,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,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,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,并左右扫射,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。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,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,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;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,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,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。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,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,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,造成灭火困难。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,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,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,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,则灭火效果更佳。
   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,应对准燃烧猛烈处喷射,并上下、左右扫射。如条件许可,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,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,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。

    存放要点
    一、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、容器阀、安全泄压装置,驱动气体储瓶、瓶头阀,集流管、减压阀、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  1、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规定;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的规定。
    2、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.6MPa或2.5MPa压力级,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.85,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。
    3、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》GB16668执行。
    4、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、干粉储存量、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。
    二、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,宜选用氮气;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.015%(m/m),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.006%(m/m);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高工作压力,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。
    三、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,并宜避免阳光直射。其环境温度应为―20℃~50℃。
    四、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。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  1、应靠近防护区,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。
    2、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
    3、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,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。
    五、当采取防湿、防冻、防火等措施后,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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